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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公安:民警规劝一名故意伤害案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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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10: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广州
  近日,高州市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民警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将一名故意伤害案在逃人员成功劝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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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5日凌晨,高州市茂名大道某酒店门前发生一起持刀故意伤害案致两名男子受伤。
  案发后,高州市公安局刑侦四中队联同南关派出所民警通过大量工作,在短短一周内先后抓获涉案嫌疑人5名,其中4名主要嫌疑人经已被执行逮捕,一名未成年嫌疑人被行政处罚。但是该案还有2名主要刀手在逃,专案组民警追捕劝投双管齐下。
  近日南关派出所民警与其中一名嫌疑人黄某煌的父亲多次接触联系,取得其配合,3月15日,外逃到深圳多时的黄某煌回到高州,在其父亲的陪同下走进南关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参与作案的经过。
  因该名嫌疑人黄某煌未满16岁,目前,南关派出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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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10: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16岁头脑都未山甲就想做大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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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11: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因该名嫌疑人黄某煌未满16岁,目前,南关派出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处理。感觉我们的法律对青少年犯罪太过宽容,黄某煌有15岁了吧?已经牛高马大并动刀杀人了,就象没事一样。是修改法律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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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12: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湛江
十六岁可以去杀人了,不会法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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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13: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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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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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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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3-21 15: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16岁就当大佬?希望成人后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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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3-21 18: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如果係咁,以后十六以下嘅随便杀人放火得啦,难怪有咁多嘅未成年人被教唆犯罪,完全归因中国嘅法律造成,如果刑量定性在十岁以上,我相信未成年人嘅犯罪率绝对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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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3-21 18: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这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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