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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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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9 01:0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尚未签到

    发表于 13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广州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高人社监字〔2025〕138-3号)


    高州市长坡镇老广味餐饮店:

      你单位在工资分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分配;□工时、休息休假;□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社会保险;□职业技能持证上岗;□职业介绍)方面违反国家、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

      发现你单位拖欠李土连等3人的工资21400元。                                

      现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下达指令如下:

      限你单位立即支付清所拖欠李土连等3人的工资21400元。

      请你单位在 2026年2月18日前(10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把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

    逾期不改正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书面证明材料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2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

      联系人:林劲、李韵       联系电话:6671306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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