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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曝料] 高州市泗水镇(追责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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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深圳
追责申请书!
尊敬的市纪委,监察部门你好:,我是泗水镇凤圹塘普村查账群众代表:崔兆云
就近期我镇审计工作组在履行审计职责过程中存在的走过场、不作为问题,向贵部门提出正式追责申请。作为本镇居民及利益相关方,我深感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与重要性,但当前审计工作组的实际表现严重违背了其应有的职责与使命,对我小组村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发展构成严重影响。
一、 查办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
我们今年4月份向镇政府申请(查账申请书),5月13日向高州市纪监委举报村长离职十八年不移交村务存在贪污问题,5月21日电话回复由下属镇纪监委受理。许斌(镇长)任审计工作组长,陈霞 (纪监委书记)任副组长。2024年7月10日镇政府回复内容,没发现村长侵占,挪用集体资金,不服向法院起诉。
2, 我们不服向市信访局申请复查。8月22日泗水镇政府第二次回复:内容:未发现村长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的情况。但存在财务手续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既然财务手续不齐全,不规范问题,为什么不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进一步调查和核实是否存在侵占集体资金行为。
3,在此过程中,审计工作组推诿扯皮半年不移交村务,逼于压力9月28日镇审计工作组才移交村务归还小组集体,但缺少原始单凭证多数是白单据,这些白单是否经过了合法的审批程序。《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必须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证据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符合原始票据有权不接受退回。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二,事实如下:
崔作度任职期间(2005年至今)的问题
1.村务不公开:自2005年起,崔作度担任村小组长期间,长期未按规定公开村务信息,导致村民对村集体事务一无所知,严重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村务公开的规定。
2.财务账目造假:近期移交的13年村务账目中,惊人地发现全是白单据,无任何原始票据支持,这不仅违背了基本的财务管理原则,更难以反映村集体的真实财务状况。审计工作组在如此明显的问题面前,仍能通过审核,其审核过程与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令人质疑。
崔星培任职期间的财务问题
1.单据缺失与不规范:崔星培任期内,移交的村务21万多账目中约85%为白单据,缺乏必要的原始票据,且收支记录未经相关人员签名确认,购物凭证信息不全,存在极大的管理漏洞。
2.价格异常: 如红砖购买记录中,同一天的两张回执单据价格相差三倍,所购物的红砖水泥数量和我们丈量的实际数量虚增四倍。明显不合常理,显示出账目管理的极度混乱。此类问题频繁出现,而审计工作却未能有效识别并纠正,其审核机制的有效性受到严重挑战。
卢肖芳任职期间(临时村长)的财务违规
1.太阳能路灯项目价格虚高:卢肖芳负责的太阳能路灯项目中,所报太阳能路灯价6mx30规格的太阳能灯报价1800元/盏远高于市场价格,而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仅为530元/盏,存在严重的价格虚高现象。且所有支出未获得必要的财务监督人员(理事、出纳、会计)签名确认,财务管理极度不规范。
接任小组长崔剑的违法行为
1.伪造村务账目:崔剑未经合法程序,擅自修路并伪造相关送货、收款单据,虚增材料费用,私自定价以获取回扣,严重侵害了村集体利益。
2.财务流程缺失:其所有收支记录均未获得会计、理事、出纳的签名确认,财务流程形同虚设,完全置法律法规于不顾。
三、追责理由
1.审计工作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能忠实履行审计职责,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2.失职渎职:由于审计工作组的不作为和走过场行为,导致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给我村群众财产造成了潜在损失,构成了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
3.损害政府公信力:审计工作作为政府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政府公信力的建设。审计工作组的不作为和走过场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和形象。
三、申请事项
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我特向贵单位提出以下申请:
1.对我镇审计工作组在审计过程中的走过场、不作为行为进行彻底调查,查明事实真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恳请泗水镇政府和村委会提供并允许我们查看复印2016年至2023年向我村拨付款项记录,并复印同一时期内,社会各界捐赠给塘普小组村的所有资金及物资的流水账单,帐对帐进行核查,确保捐赠款项的透明使用和合理分配。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塘普小组村群众查账代表:崔兆云
电话号码13632696799
日期:2024年1O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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