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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又征地啦!涉及城区三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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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8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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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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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7-10 19: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征收土地预公告(金榜中路项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高州市石仔岭街道茂岭村、荔枝圩村和石仔岭村相关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640.jpg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用于金榜中路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高州市石仔岭街道茂岭村、荔枝圩村和石仔岭村(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8.6763公顷(合130.144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次日起计算)。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高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农业安置、社保安置。

    七、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同时负责相关费用。

    专此公告。

    高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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