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高州市2022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州市2022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办法
为依法保障我市适龄儿童入学,规范新生入学安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茂名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茂教基〔2022〕5号)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2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办法。
一、公办小学入学安排的对象
(一)具有高州市户籍且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6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或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若弄虚作假的,后果自负。
(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流动人员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其适龄入学子女可由我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1、持有高州市居住证(该证由公安部门出具);2、在高州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或租赁证明等);3、在高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高州市缴交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三)符合规定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函〔2020〕3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45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港澳居民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其适龄子女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条件由我局统筹安排入读。
(四)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条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按有关政策安排到相应学校入读。
按照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学生志愿面向高州市范围内招收具有高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三、安排计划
详见《高州市2022年小学招生计划安排表》(另文下发)。
四、安排区域
(一)城区小学:市一小、市二小、市三小、市八小(新办)、高师附一小、高文小学、南关小学、东风小学、文明路小学、榭村小学、航运小学,安排区域详见附件1《高州市2022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范围》。
(二)镇(街道)中心学校:本镇(街道)圩镇及所属自然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面上小学:所属自然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流程
(一)公办、民办学校新生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至7月17日。
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步报名,民办学校不得提前招生。
(二)城区小学、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报名流程
城区小学、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共三步,第一步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新生信息,第二步上传证件照片,第三步家长签名确认。报名流程图见附件2。
第一步: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新生信息。
用微信或手机浏览器扫描识别二维码(见附件2),也可在电脑浏览器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mmjcjy.com),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先点击“注册”,再进入填写页面,如实填写入学对象相关报名信息,设定密码(请牢记密码,以便下次登录)。 第二步:完成“第一步”后,进入下一步“上传证件照片”。
报名拍照上传资料时,根据入学对象对应的类别,上传相应的资料,分类如下:
1、具有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对象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儿童页)、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入学对象父母(祖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发票、社保证明、经商纳税证明、租赁证明、居住证等。
3、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户口簿、有关政策文件。
相关证件图片资料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图片要确保清晰完整且正立,否则该图片无效,责任自负。
拍照上传资料说明:①房产资料抵押的,可拍照上传复印件;②房产拥有者不能在户口簿体现与入学对象为父母关系的,还须上传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③入学对象为单亲家庭的,上传监护人方的身份证;④房产产权属入学对象的,上传入学对象的房产资料;⑤入学对象为单独户的,“户主页”一栏上传入学对象页;⑥入学对象为集体户口卡的,“户主页”“地址页”和“入学对象页”三栏的图片,均须上传入学对象页;⑦入学对象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还须拍照上传与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⑧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须持港澳身份证件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开通网上报名;⑨房产资料仅限于住宅类型房产。
第三步:“家长签名确认”,完成报名。
完成“第二步”后,返回上一页面,进行“家长签名确认”;输入姓名和在“第一步”填写新生信息时设置的密码。完成签名确认后,所有的报名流程结束,不能再修改资料。若在学校审核前,发现有信息填报错误,可在“家长签名确认”的下一行选择“撤销家长签名”,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签名确认。
报名注意事项:
①网上报名的第三步,必须“家长签名确认”,否则学校无法审核该入学对象的资料。
②报名审核期间,家长应登录招生报名系统,留意学校审核情况和反馈信息。学校网上审核通过则为有效报名,否则无效。
③如网上登记信息与上传附件不相符的,审核学校将通过招生报名系统反馈,由家长修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④错过报名时间的,可在2022年8月14-20日进入招生报名系统补报名,由我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不一定是区域学校),并于8月30日前公布安排结果。
(三)镇(街道)中心学校、面上小学、民办小学报名方式
镇(街道)中心学校、面上小学、民办小学由镇(街道)中心学校自行组织报名。
六、安排办法
(一)城区小学入学安排
1.安排对象
(1)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2)符合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在城区范围的适龄儿童。
2.入学安排次序
(1)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如下次序安排相应区域小学入学:
第一批:具有城区户籍,且户籍地址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优先安排到相应就近区域学校入学。
第二批:具有城区户籍,但户籍地址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区域学校入学。
第三批:具有城区户籍,但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没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区域学校,如本服务区域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其父母在城区居住、经商或务工、社保等情况,按如下次序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批:有城区房产证的,根据学位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统筹安排到市一小、南关小学、榭村小学、航运小学等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具体安排区域如下:
市一小:有市一小、高师附一小、东风小学、文明路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房产证的,统筹安排到市一小;
南关小学:有市二小、南关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房产证的,统筹安排到南关小学;
榭村小学:有高文小学、榭村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房产证的,统筹安排到榭村小学;
航运小学:有航运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房产证的,统筹安排到航运小学。
第二批:有购房合同及发票的,根据学位情况按房产地址就近统筹安排到市一小、南关小学、榭村小学、航运小学等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参照第一批有房产证的安排方式统筹安排。
第三批:有社保证明、经商务工证明、城区居住证、租赁证的,根据证件区域、年限等条件统筹安排到南关小学、榭村小学、航运小学等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3)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条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按有关政策安排到相应学校入学。
3.入学安排流程
(1)入学对象报名: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登记信息。
(2)学校审核:此环节的审核不用家长到现场提供资料,由学校组织人员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2022年7月5日至7月20日。
(3)核实资料: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对入学对象的户籍、房产资料进行核实。凡是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4)学位安排:我局根据核实的适龄儿童报名资格,按上述入学安排次序和各学校的招生人数确定各学校新生名单,于8月中下旬在各学校张榜公布,同时在招生报名系统公布。
(二)镇(街道)中心学校、面上小学入学安排
各中心学校参照城区小学安排次序、安排流程进行新生入学安排,要科学合理制定招生服务范围,化解大班额;要联合相关部门对本镇(街道)中心学校入学对象的户籍、家庭实际居住的房产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各中心学校于8月25日前完成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并将小学新生安排名册(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学生须附送有关佐证资料)报送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审核,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邮箱。各中心学校要积极做好发动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确保辖区适龄儿童100%入学。
(三)民办学校入学安排
各民办学校(含民办小学、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严格按计划面向我市范围内招生,不得违规对适龄儿童进行书面考试,不得招收已经就读小学的学生重读,不得招收非高州市户籍及不符合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报名人数没有超过计划数,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入学对象全部录取。
(二)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按如下次序录取:第一批,具有高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第二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参照上述局直属小学安排次序进行。
(三)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回户籍地就读或自行选择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属地中心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属地中心学校于8月20日前将核准的民办小学新生录取名册(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学生须附送有关佐证资料)盖章版报送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
(五)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要联合相关部门对本校入学对象的户籍、家庭实际居住的房产资料进行核实。各学校核实资料后,将各部门核准的名单和相关资料于8月20日前送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备案。
(六)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招生,凡不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且未经我局审批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责任由学校及学生家长承担。
七、注意事项
(一)入学报名的资料以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的资料为准。
(二)请家长或监护人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或入学注册,对逾期不按规定报名或安排后不到学校进行入学注册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处理。
(三)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户口、房产、社保等有关证明材料实行核查,凡经核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家长们认真阅读入学安排办法及相关通告,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或其他途径解决非学校辖区户籍小孩择校入学,不要相信通过非正常途径可取得学位,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八、保障措施
(一)制定方案。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镇小学新生入学安排的具体实施办法,7月12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备案。
(二)规范招生。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招生规定,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计划设定的班数和人数进行招生。加强宣传、咨询和指导,引导广大家长送子女就近入学。对入学的新生进行随机均衡分班,不设重点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断促进教育公平。
(三)阳光招生。我局实行阳光招生和入学安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加强宣传,及时通过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媒体、微信等向社会公布招生和入学安排相关信息。
(四)严肃纪律。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涉及面广,为全社会所关注。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各学校务必严格遵照本办法。城区小学新生必须全部经我局审核安排,乡镇小学新生必须经各中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安排。对各小学擅自安排的新生,我局将予以清退,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高州市2022年秋季城区小学及民办小学入学报名流程.doc
附件1
高州市2022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范围
市一小:中山路单号33号、双号42号(含33号、42号,下同)后,后街,永镇街,仙桂上街(即1-28号门牌),潘州中路(原环城南路)双号门牌及单号61号前,公园路单号33号前、双号16-36号,府前北路单号55号、双号4号前,新街一、二、三区,解放街单号63号、双号38号前,广场路单号69号、双号34号前,文明路双号16号前,教育路(原人民南路)双号60-76号,城南一区,潘州豪庭。
市二小:高凉西路单号,茂名大道单号及双号2-260号,广东高州中学,高州一职挂榜校区,南方花园住宅区,环保局住宅小区,南湖塘居委会居民,聚福新村,集贤新村,聚贤新村,挂榜路,明珠花园,南湖路(高凉西路以南),南湖一、二街,府前北路138号后,南湖一、二、三区,明珠路,桂圆路单号39后、双号52号后,祥和大厦,豪景大院,富康花园,清华园,永裕小区,富丽名苑。
市三小:红荔路单号29-193号、双号36-200号(原工业大道),高州市糖厂宿舍,雅景花园,惠迪商贸城,阳光嘉年华,优山雅苑,财富广场,盛世豪庭,富雅庭苑,瑞恒新城,乐天楼盘,乐天大道,金福花园,嘉禾花园,市三小新校区建设用地征地生产队农户:坡心村委会李屋村,石仔岭村委会塘坣头村、禾塘岭村、马屋村、大垭村,荔枝圩村委会秀林村(征地农户孩子可自主选择报读市三小或户口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小学)。
市八小:碧桂园凤凰城楼盘(含一、二、三期,凯旋华府)、永盛四季花园。
附一小:环城西路单号157号、双号70号前,西关路(街),新安街,沿江一路,沿江二路,仙桂下街(即29号门牌后),黎江巷,大陵驿巷,沿江一巷、二巷、三巷(原淦江一、二、四村),宝光一至四区,解放街单号65号、双号40号后,集贤街,宝光路,观山路,高顿路,高师路,西岸北,西岸南路(原河西路),华南纸箱厂宿舍,火柴厂宿舍,林科所宿舍,牛角塘住宅区,橡胶厂宿舍,江景花园,鉴江花园,人民医院北江小区,企业新村,天悦湾,金沙湾,锦绣上城,富贵华苑,钰龙湾,新保利豪庭。
高文小学:高凉中路(原高新街)单号1-177号,缫丝厂宿舍,天子花园,桂圆一、二区,桂圆路单号1-37号、双号2-50号,沙河南一、二、三、五区,沙河南四区(不包含怡景小区、润景新城、电力二村),沙河新村、御名苑,耀新一、二、三区,高凉中一、二区,天子路,坡耀住宅一区至六区,光明路双号180-220号,东方大道,侨苑新村,坡耀村,高凉东路,高凉东路一区、二区,谢观路、金色花园,交通村,木林一、二、三区,桂圆豪庭,石古垌,嘉豪花园(小区),博雅新村,康泰华都,茂名大道双号262号以东(含北侧东区),万福新城,东方明珠,中梁国宾壹号,山景壹号,时代君悦府,中梁公园壹号,广垦华府,永盛湖光山色,万福名雅城,万福状元府,永盛中心城,怡景新城,古郡华府,富安苑小区,潘州名门,永盛明珠,玫瑰园,东园新村,翰林苑,翰林府,富华豪庭,东方尚宛,荔晶新城,金碧花园。
南关小学:红荔路(原工业大道)、南湖路(高凉西路以北)、南华路,潘州中路(原环城南路)单号门牌63号后,南关上下街、新街,府前北路(原府前路)双号门牌6号至136号,南新路301号后,竹栏下街,兴贤巷,公园路(原勒古巷)单号35号、双号38号后,教育路(原人民路)单号75号、双号78号后,小观山街,南府路,南兴一、二、三街,沿江南路,高第巷,丽景花园,莉莱江城,红荔花园,环城西路单号159号、双号72号后,化工总厂宿舍、电池厂宿舍、灯泡厂宿舍、造纸厂宿舍,高凉西路双号。
东风小学:中山路单号31号、双号40号前,光明南路,潘州东路,环城东路,环城北路,北直街,常平街,升平街,仓边街,乐义巷,马路巷,光明路单号1-179号及181-219号,荖园,东门巷,文笔路,文笔一、二、三、四区,东方新城,永盛绿洲,光明一、二区,教育路1-18号,艮龙路,北街,天文巷,赐宝巷,安荣一、二、三巷,东升巷,金刚巷,金刚街,菠萝埗,三元宫,山水尚品。
文明路小学:文明路单号,双号18号后,文明巷(原文明一、二、三街)、南新一、二、三区,广场路单号71号、双号36号后,潘州住宅区,高凉中路(原高新街)单号179号后、双号2-238号,高凉中路长安住宅区,府前北路单号57-137号,教育路(原人民路)单号19-73号、双号20-58号,坡头(原商业)一、二街,南新路300号前,公园路双号2-14号,坡头一、二、三区,文明一(含华侨住宅区)、二、三、四、五区,电力一村,电力二村,城南二、三区,光明三、四、五区,怡景小区、润景新城、顺景小区、太阳城小区。
榭村小学:谢村居委会村民及符合条件的城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航运小学:平江街,平江电厂宿舍,平江居委会居民和平山村委会村民及符合条件的城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