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是我们大家不可避免的话题,这样的事在我们身边也时有发生,没想到的是,我家就发生了关于邻居地界纠纷的事情。
我叫何惠安,家住高州市,长坡镇,2021年8月10日,高州长坡镇执法办公室给我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对我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建设铁皮屋于予以调查,调查显示,我于2019年8月未经批准,擅自在高州长坡镇乌石头村委会木坑二村建设铁皮房屋,现已建成,占用土地面积为26.05平方米。
隔壁领居家张某文和我一样是违建,而相关法院却只判定我家铁皮房需强行拆除,而邻居的只是罚款?更何况邻居家建设的房屋还占用了两家公用水沟,占用土地面积高达73.5平方米。
原因是我们两家都被政府相关部门下达了执法文书,但是下达的文书却完全不同,给张某文家下发的是《城乡规划法》,能够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只罚款2万八千多元钱。给我家下发的是《村庄规划法》,没有任何复议和诉讼程序,直接进行处罚,要我家把房子进行强拆。同村同组挨着的两栋房子,为什么处理结果天差地别,我们家到现在都还不明白?
于是,我家便向镇领导反映提出意见,镇领导虽承认了对方占用水沟,但其却以水沟及我家面积不归相关政府部门管为由,推脱责任,进行选择性执法?更过分的是,其相关工作人员竟因有村民提意见及旁听而破口大骂,甚至还要动手打人,还说就算有监控也不怕,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这个是当初买地时预留的水沟图片
对方家地下占用我家面积和公共水沟,空中还盖出一米多
[attachimg]282166[/attachimg] 相关证据及收据
给我家的处罚决定书
给张家的处罚决定书
我实在是想不通:我家与张双文家都是违建,我家被强拆,而对方家仅仅只是罚2万八千多元,更何况对方家还占用我家部分土地和公共水沟,为何相关部门要如此区别对待?这其中是否存在着不合理,或者选择性执法呢?
对此,我想恳请上级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此事,公平公正地处理此事,我家对于任何处罚结果都没有问题,只是希望上级部门能够秉公执政,在此我感谢上级部门及爱心人士的关注,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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